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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山港

发布时间:2024-05-30

釜山位于朝鲜半岛的南端,扼守东北亚主干航线要道。釜山港在近十年里获得了迅速发展,其货物吞吐量年增长率超过10%。2007年,釜山港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30万TEU,位列世界第五。应对上海大力投资洋山集装箱深水港区建设带来的压力,釜山港继续加紧其基础设施的扩建,加快其现代化步伐,目标成为东北亚最大的物流中心。

釜山位于朝鲜半岛的南端,扼守东北亚主干航线要道。釜山港在近十年里获得了迅速发展,其货物吞吐量年增长率超过10%。2007年,釜山港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30万TEU,位列世界第五。应对上海大力投资洋山集装箱深水港区建设带来的压力,釜山港继续加紧其基础设施的扩建,加快其现代化步伐,目标成为东北亚最大的物流中心。

签山港共有四个港区,即:北港、南港、Gamcheon和Dadaepo港区。截至2005年,釜山港拥有每年吞吐货物9100万吨的能力,雇用2800名员工。经其装卸作业的韩国海运出口货物占总量的42%;集装箱货物占81%。除了服务本国的进出口货物外,釜山港是中国大陆、美国和日本外贸货物的重要中转港。其中,60%的中国转运货物来自或者运往上海、大连、天津和青岛。

釜山港由几个组织机构实施管理,其中包括釜山地区海事和渔业办公室(BRMAF0)、韩国集装箱码头事务局(KCTA)、码头运营商和釜山港务局。BRMAF0是韩国海事渔业部的地方派出机构,负责釜山港的日常运作,主要涉及航运安全、海洋环境保护、经营或出租港口基础设施、疏浚港口航道和制定港口发展规划。1990年前,中央政府控制和投资韩国的集装箱码头建设和运营,但是,其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很理想。为了解决政府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韩国在1990年通过法律,设立集装箱码头事务局。KCTA是韩国政府专门用于集装箱码头建设的行政部门,其业务范围为:开发、管理和经营集装箱码头;投资集装箱码头设施和码头管理运营;开发、管理和经营内陆集装箱场站;根据港口运输法监管装卸服务业;实施政府授予的有关港口实施开发、管理和经营的职能。

2003年,韩国政府颁布了“港务局法”,设立了釜山港务局,对釜山港集装箱码头的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原先由KCTA负责的集装箱码头管理和经营职能转移到港务局手中。独立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釜山港务局按公司会计准则实施港口管理、经营和开发。通过改革后,釜山港能抓住时机作出投资决策,确保其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韩国政府引进租赁安排、码头管理合同和码头特许使用权转让的做法,来鼓励私营经济成分参与港口的管理和运营。作为码头设施的出租方,釜山港务局将码头设施和装卸设备出租给码头运营商,后者承担日常的码头商业运营,包括货物装

卸、靠泊分配和员工供应。除此之外,政府还鼓励私营资本进人港口建设和开发。现在,基于“建设一转让一运营”(BTO)模式,私营企业可以参与港口的建设和开发项目。在此制度安排下,港务局负责确保航海设施,如防波堤和航道疏浚等正常功能的发挥;而私人企业可以承担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码头前沿、堆场、仓库和装卸设备等的建造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