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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将收运的货物转由其他承运人时,对于运输费用到付,应如何收取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对于代码共享的航班运输,运费及其他费用如何结算?

发布时间:2024-04-30

航空公司将收运的货物转由其他承运人时,对于运输费用到付,应如何收取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对于代码共享的航班运输,运费及其他费用如何结算?

(1)如果某一航空公司在货物的始发地如果因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货物挤压等原因需要将航空货运单转给另一家航空公司承运时,应当使用“航空货物转运清单”,将货物转给另一家航空公司。对于运输费用到付的航空货运单,联运货物的手续费(运费的5%)和航空货运单上所列的其他费用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应当凭航空货运单结算联和航空货物转运清单向第一承运人收取。

如果航空公司A作为航空公司B的货物销售总代理出售其航空货运单指定并交给被代理的航空公司B航班承运,对于运输费用到付的航空货运单,航空公司A应当凭航空货运单结算联和必要时“航空货物转运清单”向B的航空公司收取代理人手续费(运费的5%)、附加手续费(运费的3%)和航空货运单上所列的其他费用。

货运部门应当将上述费用结算单证报送报财务结算部门。

(2)—家航空公司出售航空货运单交给代码共享的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运输,运输费用结算办法按照代码共享协议书的规定办理。

一般情况下,对于运输费用预付的航空货运单,承运货物的实际承运人不向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结算收取运输费用;而对于运输费用到付的航空货运单,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向承运货物的实际承运人结算收取航空货运单上所列的运费和其他费用。货运部门应当将费用结算单证送报财务结算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