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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或者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的规定,或者谎报、匿报货物品名、性质,有哪些危害性?

发布时间:2024-04-25

未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或者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的规定,或者谎报、匿报货物品名、性质,有哪些危害性?

未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或者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的规定,或者谎报、匿报货物品名、性质,或者将危险物品或者物质作为普通货物运输,随时都有可发生危险品爆炸、燃烧、中毒、腐蚀、放射性辐射或者污染、受感染的事故,甚至发生机毁人亡的特大事故。因托运人、货主和收货人的货物造成另一票货物或者承运人的财物的毁灭或者损坏,对承运人的工作人员、机组和旅客造成的伤害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托运人、货主和收货人必须承担责任。

2000年某月某托运人将数十桶属于第8类腐蚀性品的草酰氯(液体),申报为普通货物8-羟基喹啉(固体粉末)托运。草酰氯是具很强的腐蚀性液体,且刺激味很强、有毒、泄漏时发烟无颜色,具有很强的危险性。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大量泄漏,造成严重腐蚀飞机,法院判决托运人赔偿索赔人6500多万美元和相应的利息,这种教训极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