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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国家(地区)关于航空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20

各个国家(地区)都制定了管理航空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在我国来说,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和代理在办理危险品的进出口和储运中必须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_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2002.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11.1)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11.15)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2002.11.1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2005.11.8)

《公安部易制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10.1)

《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1994.5.1)

《卫生部、公安部放射性事故管理规定》(2001?8.26)

《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5.1)

《国家商检局出口运输包装检验管理办理(试行)》(1991.1.1)

《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6.2.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1999.10.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