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发布时间:2024-04-26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P)
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P),是集装箱所有人或其和人委托集装箱码头堆场与用箱人交接集装箱与相关设备的凭证。设备交接单共有二联,分别为"船舶代理留底联(白色)”、“码头堆场联(红色)”、“用箱人、运箱人联(黄色)”。
设备交接单主要内容有:船名、航次、持箱人、提单号、箱号、箱型、尺寸、提箱人、提箱点、交接时的状况、进出场的目的、损坏记录等。
设备交接单分进场与出场两种。1.集装箱进场设备交接单的流转
(1)船公司签发设备交接单给用箱人或承运人。
(2)用箱人、承运人凭进场"设备交接单"在集装箱码头进场道口办理交箱。进场道口业务人员核查箱号、铅封号,检查箱体,如发现残损,记人"设备交接单",交接双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第三联交用箱人、承运人,第二联集装箱码头留底,第二天将第一联汇总交船舶代理,一船一清。
2.集装箱出场设备交接单的流转
(1)船公司签发设备交接单给用箱人或承运人。
(2)用箱人、承运人凭出场"设备交接单"在集装箱码头道口办理提箱。道II业务人员核查箱号、铅封号,检查箱体,如发现集装箱残损,记人"设备交接单",交接双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第三联交用箱人、承运人,第二联由集装箱码头留底,第二大将第一联汇总交船舶代理,一船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