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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管理系统的组成

发布时间:2024-11-21

口岸主要由交通、外贸、监督和服务部门四大部分组成,港务装卸,公路、铁路、 航空和水运运输,外贸商务,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和海事监督,仓储物流和外轮、 货物代理、报关行等单位是构成口岸运作的主要成员。

口岸主要由交通、外贸、监督和服务部门四大部分组成,港务装卸,公路、铁路、 航空和水运运输,外贸商务,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和海事监督,仓储物流和外轮、 货物代理、报关行等单位是构成口岸运作的主要成员。

口岸以对外开放的海港、陆港和空港为载体。口岸是跨行业、跨部门,多层次、多 

环节点的矩阵模式。口岸是由若干部门子系统构成的综合性系统,因此,必须运用系统 工程原理进行综合管理,具有整体性、区域性、涉外性和双效性的特征。

按照构成系统的要素分,口岸系统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①交通运输分系统,包括港口、机场、车站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铁路、公路、航空、 航运、管道运输等各种运输方式。其主要任务是完成进出口物资和旅客的装卸、疏导及 移位工作。

②外贸分系统,其主要任务是完成外贸成交、货源组织等工作,为口岸提供货运 基础。

③监督分系统,代表国家对进出境人员、行李、货物及运输工具行使管理、监督检 查职能,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国际信誉。监督分系统由于针对的内容不同,可进一步分为 检查、检验和检疫三个子系统。检查子系统主要是指海关、边防检查,港务监督(即海 事);检验子系统主要是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子系统主要是指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

④服务分系统,包括为船舶等交通工具及其驾乘人员服务的供应、船舶代理、船舶 引水和海员俱乐部;为进出口服务的货运代理、仓储和理货。服务分系统不仅以各自不 同的方式,为口岸各项工作及进出口岸的交通工具、旅客、货物提供自己的服务,而且 也一定程度地维护着国家的利益和国际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