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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货结束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21

理货结束工作

理货结束工作

(1)在本舱装卸结束时,理货人员应检查舱内、库场,防止货物漏装、漏卸。

(2)在全船装卸结束时,单船理货长应核对全部理货单证和货物资料,做到进口舱 单、计数单、货物溢短单数字相符;出口装货单、计数单、分舱单、积载图数字相符; 与仓库核实全船货物数字。如果数字不一致时,应及时的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不得随 意的更改理货数字。如不能及时查明原因,应以本公司理货数字提请船方签证。

(3)在全船理货结束时,对进口货物,单船理货长应根据计数单和舱单汇总编制货 物溢短单。根据现场记录汇总编制货物残损单,各一式七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 仓库、海关、船代、外运、船公司各一份。

(4)对出口货物,单船理货长应根据货物积载草图,绘制货物积载图,经船方签字 后,根据计数单和装货单制作货物分舱单。

(5)单船理货长应制作理货证明书,经船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