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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匿报、错报货物品名违约金?

发布时间:2024-04-20

怎样计算匿报、错报货物品名违约金?

怎样计算匿报、错报货物品名违约金?

答:货物承运后发现托运人匿报、错报货物品名填写运单,致使货物运费减收或危险货物匿报、错报货物品名按一般货物运输时,按批核收全程正当运费(含临管、合资、地方铁路运费)二倍的违约金,不另补收运费差额。

在确定和处理匿报、错报货物品名违约金必须掌握以下要素:

(1)如在承运前发现,则应要求托运人纠正,就不存在核收违约金。

(2)造成铁路运费少收。在某些情况下,托运人虽然匿报、错报货物品名,但并未造成铁路运费少收,则应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而不属于核收违约金范围。

(3)危险货物匿报、错报货物品名按一般货物运输,不管是否造成铁路运费少收,均应核收违约金。

(4)因匿报、错报货物品名致使铁路建设基金少收时,到站除按正当铁路建设基金补收差额外,另核收该差额等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