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资讯

怎样计算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发布时间:2024-11-21

怎样计算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怎样计算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答:(1)核收条件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下列免费留置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①发送的集装箱:站内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货日期当日装完;站外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日期领取空箱,按指定的进货日期站。

②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的为卸车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站内掏箱时,应于领取的当日掏完;站外掏箱时,应于领取的次日内将该空箱或装有指定当日进站

货物的该重箱送回。

③集装箱集散站存留的铁路集装箱免费留置时间,亦按上款规定计算。

④临修按2天,定修7天,报废30天计。

(2)计算公式

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费率x超过免费留置的日数x箱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