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证书的种类
发布时间:2024-11-21
根据进出境货物不同的检验、检疫要求、鉴定项目和不同作用,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不同的检验检疫证书、凭单、监管类证单、报告单和记录报告,这里我们介绍按照出具证书部门的不同所划分的种类。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证书
(1)品质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Qua1ity),适用于证明商品品质、规格、等级、效能等。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是进口商品报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发的放行单和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签发的检验情况通知单同为商检证书性质。
(2)重量/数量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Weight/Quantity),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出口商品的重量证书,也是国外报关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证件。
(3)兽医检验证明书(VeterinaryInspectionCertificate),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或食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冻畜罐头、冻兔、皮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人的重要证件。
(4)卫生健康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SantitaryofCertificateofHea1th),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5)消毒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Disinfection),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的证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人发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国外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6)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Ho1d),是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舱清洁、密固、冷藏效能及其他技术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的证件,可作为承运人履行租船契约适载义务,对外贸易关系方进行货物交接和处理货损事故的依据。
(7)温度检验证书(InspectionCertificateofTemperature),是证明出口冷冻商品温度的证书。
2.中国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⑴熏蒸证明书(FumigationCertificate),适用于证明出口商品的熏蒸检疫。是用于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书。
(2)植物检疫证明书(P1antQuarantineCertificate),适用于证明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
3.制造厂商、受益人、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证书
通常以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Certificate)为多。
4.检验检疫证书的形式
为了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和通关的速度,国家检验检疫机构于2000年进行了检务改革,实现了“五个统一”的工作方式,即检验检疫通关方式的统一、签证流程管理的统一、证书格式内容的统一、证书印制管理的统一和综合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统一。实现了“六个一次”的工作模式,即一次报检/申报、一次计费收费、一次抽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处理、一次放行。
(1)证书的形式。新的检验检疫证书形式统一了单证抬头名称,实现了检验检疫单证格式和印章的统一化。参照国际流行做法加注了免责条款,采取了手签名形式,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一律由执行机构签发单证。体现了谁施检、谁签发证书、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合理原则。检验检疫证书由质检局统一管理单证、统一印制证书、统一刻制印章,并对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证书的使用。我国检验检疫机构与海关已建立了“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协调机制,自2000年1月起,海关一律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目前检验检疫系统正在全国加快CIQ2000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实现了对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签证通关、统计汇总和系统推广等管理的计算机信息化、网络化,并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广“电子报检、电子转单、电子通关”三项检验检疫信息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