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的装载量有哪些限制?
发布时间:2024-11-21
飞机的装载量有以下限制:
(1)飞机结构装载量限制。
往飞机货舱装入货物时,必须注意货物的装载量不得超过以下装载限制:
a.纵向装载量限制(Linear(Running)LoadLimitations);
b.面积装载量限制(AreaLoadLimitation);
c.货舱装载量限制(CompartmentLoadLimitation);d?位置装载量限制(PositionLoadLimitation);
e.累积装载量限制(CumulativeLoadLimitation);
f.联合装载量限制(CombinedLoadLimitation);
g.两侧装载量不对称的限制(AsymmetricalLoadLimitation);
h.区装装载量限制(ZoneLoadLimitation);
i.集装设备的装载量限制(ULDLoadLimitation)(装人集装设备的货物可以限量超过其最大装载量,但必须进行舱内附加捆绑固定,本章未加以介绍)。
(2)飞机的主货舱和下货舱的部分舱位的装载量限制。
例:a.第1区
主货舱装载量限制5000千克
下货舱装载量限制1800千克
主货舱和下货舱合计装载量限制6400千克
b.第2区
主货舱装载量限制6000千克
下货舱装载量限制2400千克
主货舱和下货物合计装载量限制7700千克
第1区主货舱的舱位最大装载量为5000千克,其相对的下货舱最大装载量为1800千克,但是,上下两个舱位合计最大装载量限制为6400千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主货舱已装载货物5000千克,下货舱就只能装载1400千克货物,或者下货舱已经装载货物1800千克时,主货舱就只能装载4600千克货物。第2区的装载量限制必须同第1区一样,按照第2区主货舱和下货舱的装载量限制及主货舱和下货舱合计装载量限制来进行装载量的调整,以此类推。
(3)累积装载量限制。
累积装载量限制规定了飞机机身前部分和后部分的各个位置的装载量。装载量不得超过此限制,以防止飞机前机身和后机身因超载而发生机身弯曲或者断裂。主货舱和下货舱有一个累积装载量的限制,也有一个往前机身和往后机身各区位的累积装载量限制.
(4)联合装载量限制。
飞机的每一个货舱都有一个装载量的限制,装载量不得超过此限制。飞机相连的两个或者3个货舱有一个联合装载量的限制,装载量不得超过此限制,对于货机来说,主货舱和下货舱的合计(累积)装载量限制,称为联合装载量限制。
(5)两侧装载量不对称的限制。
宽体飞机的主货舱除了机头和尾部不多的几块板位外,为两块集装板纵向并列的装舱方法。两侧的装载量可以不一致,但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
(6)区装载量限制。
货机的主货舱和下货舱有一个区装载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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