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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捆绑固定设备所产生作用力?

发布时间:2024-11-21

如何计算捆绑固定设备所产生作用力?

(1)货物的同一方向的捆绑固定必须使用同一条尼龙带或者绳子,不可以混合使用不同承受力的梱绑固定带或者绳子。

(2)用不同承受力的捆绑固定设备(尼龙带、绳子、插扣和货舱结构)组合来捆绑固定货物时,产生的捆绑固定作用力仅为最小的那一种捆绑固定设备的承受力所产生作用力。

一条尼龙带捆绑固定在货物两侧的捆绑固定插扣上(一侧各一只),从货物的顶部往下捆绑固定或者往货物的前面绕过、往货物的后面绕过、往货物的左侧或者右侧绕过进行方向性捆绑固定,产生的捆绑固定作用力为那个最少捆绑固定设备的承载力的2倍。

①一条尼龙带将一件货物捆绑固定在两个同样承受力的插扣上,尼龙带从货物的顶部往下捆绑固定或者前面、后面、左侧或者右侧绕过进行方向性捆绑固定货物,产生的承受力为这两个插扣承受力之和,其条件是这条尼龙带必须具有这种承受力。

例:两个插扣每一个的承受力为500千克,尼龙带的承受力为2250千克,产生的捆扎力为1000千克。

②一条尼龙带将一件货物捆绑固定在两个不同承受力的插扣上,尼龙带从货物的顶部往下捆绑固定或者前面、后面、左侧或者右侧绕过进行方向性捆绑固定货物,产生的承受力仅为那个较小承受力插扣的2倍,其条件是这条尼龙带必须具有这种承受力。

例:两个插扣一个承受力为907千克,另一个为2250千克,尼龙带的承受力为2250千克,产生的捆扎力为1814千克。

③使用两个相同承受力的插扣和一条绳子捆绑固定货物,绳子的承受力小于插扣,绳子从货物的顶部往下捆绑固定或者往前面、后面、左侧或者右侧绕过进行方向性捆绑固定货物,产生的承受力为绳子承载力的2倍,其条件是这两个插扣必须具有这种承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