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索赔单证
发布时间:2024-11-17

索赔所需提供的单证因运输方式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等所需要的单证相对复杂些,而国内货物运输索赔涉及的单证要少些。
根据保单的规定及保险公司要求,货物运输保险可能涉及到的单证有:
(1)索赔清单。这是要求保险公司给付赔款的详细清单,主要写明索赔金额的大小和计算依据以及有关费用的项目和用途。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证件,可证明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及范围。
(3)货物运输合同与凭证,各种运输单证如提单、租约、航空运单、内陆运单、内河运单,以及承运货物的交通工具的适航或适货证书。这些单证证明保险货物承运的件数、运输的路线、交运时货物的状态,以确定受损货物是否保险所承保的以及在保险责任开始时的货物情况。
(4)装箱单,磅码单,理货清单,如系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开箱记录等装运/卸货证明。装箱单和磅码单等是证明保险货物装运时件数和重量的细节,是核对损失数量的依据。
(5)货物到港/站通知单,提货通知或运送通知,货运回执单,以及货物运送交接凭证等。
(6)货物购买或销售合同,发票等价值证明。
(7)事故记录、出险报告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事故证明或鉴定。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可能需要提供航海口志摘录和海事报告,在遇到一些与海难有关的较大损失案件时,要求索赔人提供此类证明,此文件有助于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
(8)检验报告,货损货差证明、货损照片等。这些是货物损失原因、损失程度、损失金额、残余物资的价值及受损货物处理经过的证明,是确定保险责任和应赔金额的主要证明。当货物抵达目的地发现残损或短少时,要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货损、货差证明,既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有利证明,又是日后向承运方追偿的根据。特别是整件短少的,更应要求承运方签具短缺证明。
(9)如涉及其他责任方,还应提供向责任方的索赔证明以及为保护向责任方的追偿时效往来的相关函电等文件。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赔偿的函电或其他单证和文件可证明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他应该办的追偿手续,起到维护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利的作用。
(10)保险公司根据事故或损失情况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证明,如银行信用证副本。
4000116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