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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所有人对第三人责任险的定义

发布时间:2024-11-17

集装箱所有人或租借人,当因集装箱的有关事故使他人的身体遭受伤害或财物受到损失时(比如在集装箱未补修充分或尚未修理而使用的过程中,集装箱的箱板脱落对第三者造成创伤),在法律上就有赔偿的义务。

集装箱所有人或租借人,当因集装箱的有关事故使他人的身体遭受伤害或财物受到损失时(比如在集装箱未补修充分或尚未修理而使用的过程中,集装箱的箱板脱落对第三者造成创伤),在法律上就有赔偿的义务。此种保险,则可以赔偿集装箱所有人或租借人因之而蒙受的损失。另外,施救费用、为保全权利的费用,以及得到保险人同意的有关诉讼、仲裁等费用也可以得到赔偿。


船舶所有人在船舶航行过程中,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一直是由P&I CLUB(船东保赔协会)受理的。但是,伴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展开,集装箱运输中的各种责任保险只由P&ICLUB负责是不够的。所以,集装箱保险中的责任保险便发挥了它的作用。尤其是没有自己的P&ICLUB的联运经营人,其作为集装箱所有人(或者租借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更要利用集装箱保险来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