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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货物运输ABC条款概述

发布时间:2024-11-17

协会货物保险A、B、C条款都有19条名称和次序完全相同的条款,分为8个部分,分别取代了原有的一切险、水渍险和平安险。

协会货物保险A、B、C条款都有19条名称和次序完全相同的条款,分为8个部分,分别取代了原有的一切险、水渍险和平安险。协会货物险三个主要条款的区别在于各自承保的风险不同。协会A条款与旧的一切险内容相似,承保风险采用一切险与除外不保(All Risks Minus Exceptions)形式,其承保责任与一切险几乎等同,其余内容也差异甚小。根据此条款,被保险人在索赔时,无需先证明其遭受的损失属于承保风险,只要初步证明其损失属于某种意外即可。协会B、C条款采取列明风险形式,加重了被保险人的举证责任。协会B、C条款与旧的水渍险、平安险相似之处很多,但也有一些差别。首先除了不受附注条款和免赔额的限制之外,承保风险上也少得多。与平安险相比,协会C条款的承保范围还要小,比较适合大宗低价散货的保险。


风险条款(Risks Clause)是1982年协会A、B、C条款之间的根本差异,决定了三个条款本质上的差别。


协会A、B、C条款的保险标的根据S.G.保单和《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规定的货物。“货物是商品,不包括个人物品和船上的物料,而且非习惯性甲板货和活牲畜必须特别保险,否则不作为货物看待”。但对于货物包装能否成为保险标的的一部分则存在争议。伦敦保险市场上习惯不负责包装材料或集装箱损失的索赔,除非保险单中明确包装材料和集装箱是货物的一部分。如果商业习惯要求一定标准的运输包装,该包装就应视为保险标的的一部分,无论是否在保险单中写明。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坏”(Loss of orDamage to)是指保险货物的物质(Physical)损失或损害,不包括由此损失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除了共同海损条款等另行承保者。


就具体条款而言,协会A条款与协会B、C条款大多完全相同。但在措辞上,两者有三个条款不同,即:第1条风险条款、第4条普通除外条款和第6条战争除外条款。由于上述三个不同条款的影响,导致两者以下条款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第2条共同海损条款、第12条转运费用条款、第13条推定全损条款和第16条被保险人义务条款。

A、B、C条款都有19条的名称分别是:

(1)Risks clause

风险条款

(2)General Average Clause

共同海损条款

(3)“Both to Blame Collision”Clause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EXCLUSIONS

除外责任

(4)General Exclusions Clause

普通除外条款

(5)Unseaworthiness and Unfitness Exclusion Clause

不适航和不适货除外条款

(6)War Exclusion Clause

战争除外条款

(7)Strikes Exclusion Clause

罢工除外条款

DURATION

保险期间

(8)Transit Clause

运送条款

(9)Termination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Clause

运输合同终止条款

(10)Change of Voyage Clause

航程改变条款

CLAIMS

索赔事项

(11)Insurable Interest Clause

保险利益条款

(12)Forwarding Charges Clause

转运费用条款

(13)Constructive Total Loss Clause

推定全损条款

(14)Increased Value Clause

增值条款

BENEFIT OF INSURANCE

保险受益

(15)Not to Inure Clause

不适用条款

MINIMISING LOSSES

尽量减少损失

(16)Duty of Assured Clause

被保险人义务条款

(17)Waiver Clause

弃权条款

AVOIDANCE OF DELAY

避免迟延

(18)Reasonable Despatch Clause

合理速遣条款

LAW AND PRACTICE

法律和惯例

(19)English Law and Practice Clause

英国法律和惯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