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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期间保费计算及费率

发布时间:2024-11-17

海上保险按照保险标的种类不同,保险期间的约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保险;二是航次保险。船舶保险大多数情况下是定期保险,而货物保险只能是航次保险。

海上保险按照保险标的种类不同,保险期间的约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保险;二是航次保险。船舶保险大多数情况下是定期保险,而货物保险只能是航次保险。


在定期保险中,保险期间通过时间的两个端点来表示,两个端点可以是日,也可以是时。如果保险期限届满,而船舶仍处于航行或遇险中,船舶保险合同通常规定保险期间在被保险人申请,并按比例支付保险费后延续到目的港或下一港口。


货物等保险标的的保险期间的规定方式一般是,从货物离开列明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送之时开始,至货物抵达目的港交给收货人或者最后仓库、储存地点。即“仓库到仓库”条款(Warc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如果是船舶航次保险,则采用港至港条款。

1.保险费(Premium)的计算


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费率(Prcmium Rate)是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保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计算,其计算公式是: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出口货物保险费=CIF价×110%保险费率。

(2)进口货物保险费=CIF进口货价×保险费率。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CFR和CIF是两种常用的术语。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的,两种术语价格应按下述方式换算。


由CIF换算成CFR价:CFR=CIF×[1-保险费率×(1+加成率)]。

由CFR换算成CIF价:CIF=CFR/[1一保险费率×(1+加成率)]。


在进口业务中,按双方签订的预约保险合同承担,保险金额按进口货物的CIF货值计算,不另加减,保费率按“特约费率表”规定的平均费率计算;如果FOB进口货物,则按平均运费率换算为CFR货值后再计算保险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FOB进口货物:保险金额=[FOB价×(1+平均运费率)]/(1一平均保险费率)。

CFR进口货物:保险金额-CFR价/(1一平均保险费率)。


2.保险费率


不同国家地区对国际贸易货物在不同运输方式下的保险费率通常有所差异。下面就是一份国际贸易货物保险费率表,具体包括在海运、空运、陆运和邮包四种运输方式下一般货物和指明货物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三种主险的保险费率。


(1)进口货运保险普通货物费率表。

①所有进口货物均按本费率表计算保险费,但如在指明货物资率表中的货物,承保一切险时还须加上指明货物资率计算保险费。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计收。

②各种散装货物以及化肥、糖、粮谷、木材、油(包括油料)、活牲畜、新鲜果菜,其保险责任均至卸货港口仓库或场地时终止。上述货物如需从港口转运到内地还需按转运内地费率加费的规定加费。

③本表系按每百元计算。


(2)进口货运保险指明货物附加费费率表

①表中列明的货物或与此同类货物承保一切险时,不论使用何种运输工具,均在一般货物费率表的基础上按本附加费费率表规定(空运、陆运、邮运按本费率表规定的50%)加计保险费:

②从我国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韩国,日本进口的货物,承保一切险时,则按本表规定的60%加计保险费。

③如有特殊承保规定,费率另议。

④本表系按每百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