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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18

标准交易条件通常是为明确委托人与货运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制定的,作为委托人与货运代理的契约条件,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标准交易条件通常是为明确委托人与货运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制定的,作为委托人与货运代理的契约条件,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详细解释了在国际货运代理与其客户的关系中,双方尤其是货运代理的权利、义务、责任及所适用的抗辩理由。制定该标准交易条件是保持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标准的有效方式之一。


(一)FIATA标准交易条件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推荐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是由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与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的标准条款,并向至今尚无标准交易条件的各国国际货运代理推荐,供其在制定本国标准交易条件时作为参考。FIATA推荐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范本体现了规范化、公认化、权威性及合理化特征,便于双方履行和相互监督执行,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此为依据维护各自利益。


许多国家根据FIATA标准交易条件范本制定本国标准交易条件。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英国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分为定义、适用范围、公司的一般责任、客户的保证、公司的作用、公司的一般交易条件、公司关于特殊货物的特殊交易条件、公司作为代理人、公司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责任限制、其他条款、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12个部分44条。


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德国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制定于1927年,其目的是在德国货运代理行业中建立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商业惯例和法律惯例,使货运代理依其条件与制造商、批发商、进出口商、零售商和其他利用自己的服务获得商业利益的人进行生意往来,同时还用来调整诸如损失责任等问题与当事人间的利益。


FIATA建议所有拟起草本国标准交易条件的国家参阅其他国家已有的标准交易条件,并向所有求助的国家提供帮助。FIATA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对已有本国标准交易条件的不具任何影响。

(二)CIFA标准交易条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标准交易条件于2002年7月15日公布,它不同于法律法规,而是本协会向会员推荐的“行规”,是协会自律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我国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CIFA标准交易条件明确了货运代理与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使货运代理业务行为逐步规范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货运代理自身的合法权益。


(2)CIFA标准交易条件不仅严格遵从了我国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同时也充分借鉴了FIATA和各主要国家的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的精华,使我国货运代理业务在加快自身规范步伐的同时与国际同行接轨。


(3)CIFA标准交易条件使保险公司在承接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业务时更明确保险责任范围,为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4)CIFA标准交易条件在特定的条件下将产生法律效力,其效力来自于当事人的选择,即当货运代理合同各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选择或部分选择适用该交易条件时,该交易条件或其部分条款就对合同各当事方有相应的约束力。


CIFA标准交易条件的推广使用以当事人合同约定、行业自律的形式弥补了我国货运代理行业相关立法欠缺的不足,并为今后出台货运代理行业专门立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