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的设立
发布时间:2024-11-18
(一)设立保税仓库的条件
在我国,设立保税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保税仓库应设有与非保税区域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并且配备保证货物存储和保管安全的设施。
②必须健全符合海关要求的仓储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仓库账册。③保税仓库应配备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人员。④保税仓库的经营人须具有向海关缴纳有关税款的能力。
(二)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文件
仓库经营人申请设立保税仓库,应向主管海关提供下列文件:
①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租赁仓库的,还应提供仓储人的营业执照。
②经营单位填写的“保税仓库申请书”,应填明仓库名称、地址、负责人、管理人员、储存面积及存放何类保税货物等内容。
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有关业务的批件,如仓储、寄售、维修等。④其他有关资料,如租赁仓库的租赁协议、仓库管理制度等。
(三)设立保税仓库海关的审批
主管海关在审核上述申请文件后,派员到仓库实地验库,检查仓储设施,核定仓储面积,对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区别不同类型的保税仓库,分别办理审批手续。
对设立公共保税仓库的,由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对设立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的,由直属海关负责审批,并报海关总署备案。
经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由海关颁发“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四)我国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程序
1.项目立项
保税仓库项目立项时,要申报保税仓储项目建议书并具备带文号的申报项目函、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投资企业章程、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可行性报告、工商名称等级核准通知书等;并办理申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工商注册
保税仓库投资企业在收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登记,申请开业登记,在企业提供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核发营业执照。
3.海关登记
保税仓库投资企业持上述有关部门的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海关办理登记注册和报关登记备案手续。
4.商品检验检疫登记
如果保税仓储的货物属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内所列范围,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商检部门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向商品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
5.税务登记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期限内向税务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构审核有关文件后予以登记,并在限期内核发税务登记证。
6.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
保税仓储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应向当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持有关文件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分别设立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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