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包国际货物运输货物保险
发布时间:2024-11-17
邮政包裹运输是一种比较简便的运输方式。近年来,国际采用邮包递送货样或少量质轻价高的货品逐渐增多。但是,邮包运输一般须经由海、陆、空辗转运送,在运送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很大。为此,寄件人必然寻求发生损失后能得到补偿的方法。这种补偿办法主要有向邮政机构进行邮政包裹保价和向保险人办理投保邮政包裹运输险两种方式。
(一)邮政包裹保价
邮政包裹保价,是邮政机构自办的运输货物保险业务。根据邮政联盟于1979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大会所通过的《邮政包裹协定》,以及我国国家邮政局的有关规定,以下四点应予以注意。
(1)保价金额。各国邮政机构有权限制它的最高保价金额,但不得少于5000金法郎,或在本国内的保价限额少于5000金法郎时,采用国内保价限额。目前参加该协定的国家除少数规定不足1000金法郎,个别的为5000金法郎外,一般均为1000金法郎。在采取不同保价限额的各国邮政机构间,各方均应以最低限额为准。对与寄达国邮政另有双边协定的,则以协定规定的限额为准。
(2)寄件申报。寄件人申报保价额,不得超过包裹内件的实际价值,但可以按包裹内件部分价值申报保价额。申报保价额超过包裹实际价值时,遇到损失或破坏损失,超过部分邮政机构不予补偿。
(3)保价手续保价包裹只限在设有海关的邮局交寄,办理交寄手续时须先查看寄达国(地区)是否办理此项业务,一般限于参加《邮政包裹协定》的成员国,但参加的成员国也不一定都办保价业务;如非该协定成员国,则要查看是否与我国政府订立邮政包裹双边协定,及协定是否规定承办保价包裹业务。
(4)投保运输险。有的国家或地区无报价邮包业务,保价有最高限额,而贵重物品包裹的实际价值,则往往超过保价最高限额,邮政机构对损失赔偿大都有一定限制。因而,保价包裹还不能全部满足寄件人的安全保障要求因此,在使用保价包裹不能满足寄件人需要时,寄件人就要向保险人投保邮政包裹运输险。

(二)邮政包裹保险
邮政包裹保险(Parcel Post Insurance)是保险公司承保邮政包裹在运送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风险所造成包裹内物件的损失。由于邮包的运送到可能同时涉及海、陆、空三种运输方式,因此,保险人在确定承保责任范围时,必须要同时考虑这三种运输方式可能出险的因素。
邮政包裹保险,也经常使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单加贴邮包险条款的做法。各国保险公司所使用的险别和确定承保责任范围的保险条款也不尽相同,比较常见的是沿袭海洋运输货物险的“平安险”、“水渍险”与“一切险”的险别名称,但具体条款与海洋货物险的同名险别不完全一致。在我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邮政包裹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邮政包裹保险条款,具体可分为邮包保险(基本险)和邮包战争险(附加险)两种。
1.邮包保险
这是邮政包裹保险中最主要的一种,在具体险别上有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在办理邮政包裹保险时,必须先保其中一种。
(1)邮包险的责任范围。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s)的承保责任范围,是负责赔偿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该保险还负责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用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获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邮包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邮包限的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但是,在这两种险别中,以下情况不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因对战争、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工人罢工所造成的损失;直接由于运输延迟,或被保险物品本质上的缺陷,或自然损耗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寄件人责任和被保险邮包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邮包战争险
邮包战争险(Parcel Post War Risks)是邮政包裹保险的一种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邮包险或邮包一切险的基础上,经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方可加保。加保邮包战争险须另增加支付保险费。
加保邮包战争险后,保险人承担赔偿在邮包运输过程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以及各种常规武器和炸弹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但不包括因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
邮包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是自被保险邮包经邮政机构收讫后,自储存处所开始运送时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政机构送交收货人为止。
邮包附加险,除战争险外,还可加保罢工险,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如仅要求加保罢工险,则按战争险费率收费。邮包罢工险的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罢工险的责任范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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