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冷藏车运输时运杂费核收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0
使用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均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按车型核收运费。各车型的计费重量按规定的计费重量计算。途中不需要加温(或托运人自行加温)或制冷的机械冷藏车按其运价率减20%计费。
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运价率计费,代替其他货车装运非易腐货物的冷藏车、隔热车(即无冷藏车)和自备冷藏车,均按所装货物适用的运价价率计费。应托运人要求,铁路冷藏车在其他站加冰、盐后送至发站装货时,由发站或加冰站按9号运价率与自加冰站至发站间里程核收货车回送费。冰冷车始发所需的冰、盐由托运人准备,如托运人要求承运人供应,承运人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收。在温季和热季(按装车时外温确定)使用机械冷藏车装运需要途中制冷运输的未冷却的瓜果、蔬菜,按货物重量核收冷却费(20元/t)。
货物快运费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的该批货物适用运价率的30%计算核收。
超过规定装卸作业时间的冷藏车,还应核收货车延期使用费。冷藏车送到装车站后,托运人取消托运,应核收空车回送费。已经预冷的机械冷藏车,还应核收一日的制冷费。由于托运人(收货人)责任,机械冷藏车超过规定的装(卸)车时间,除核收货车使用费外,还应按日(不足12h按半日)核收制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