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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时应如何检查易腐货物的质量?

发布时间:2024-04-30

铁路货物运输的基本任务之一是最大限度地保持货物质量,而不可能提高货物质量。

所以,如果承运的货物本身质量不良和不合要求时,在运输过程中必然容易导致腐烂、变质等事故,造成或扩大损失。因此,提交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从爱护国家财产的原则出发,在准备货源时,一定要认真注意货物质量,保证货物质量适合运输要求。对已经开始腐烂、变质或有可能腐烂变质的货物,应该由物资部门就地加工处理或销售,不要投人运输,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某些不宜经受水湿的水果或蔬菜,如已发生雨湿浸泡现象,也不要提交运输,更不要搞“免责特约”。所以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一定要保证《鲜规》所规定的质量要求。为此,车站应会同托运人抽查货物质量。

在检查货物质量时,还应同时检查货物的热状态及卫生状态。对于有国家标准的货物,应按国家标准核对货物质量。

对于未冷却的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表面是否有污染、发霉、腐烂,色泽是否新鲜,有无不正常气味,植物类鲜活货物有无机械伤,成熟度是否适于运输以及有无不必要的“拖泥带水”等情况。

对冷却或冻结货物,除应注意上述有关的情况之外,尤其应该注意准确地测定货物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范围。货物温度高低是选择货物运输方法,确定控温范围的依据。比如冻结货物的温度偏高,则货物本身所积蓄的冷量就较少,运输途中就容易软化。软化后的冻结货物再加工复冻时,其质量必然会降低。同时,冷藏车的制冷能力有限,要使冻结货物在装车之后进行降温是比较困难的。冷却货物的温度偏高,也会增加冷藏车额外的热负荷,都会影响货物的运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