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4-11-22
各种运输方式在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承运人仅限于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独立组织和完成运输任务;托运人为了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有时要与多个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并多次结算费用和办理保险。这种运输组织形式不仅给托运人带来许多麻烦,而且可能由于托运人对承运方的情况不甚了解,造成运输时间过长和运输费用增大,甚至造成不合理的运输。为了解决这种运输组织形式带来的问题,多式联运应运而生,即由一个运输机构或运输经营人对货物运输全程员责,组织和完成包括从起运地接受货方的货物开始,到运输至最终目的地交货为止的时间内所涉及的全部运输、衔接和运输服务业务;而货主方只要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全程运输合同,一次性交付费用,办理一次保险,就可以实现货物的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是指联运经营人根据单一的联运合同,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由指定地点运至交付地点的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至少采用两种运输方式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是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进行的运输。严格来讲,运输方式是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
(2)至少涉及两个国家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是国家(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即国际多式联运的接管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应位于不同的国家(地区)。
(3)具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实践中常出现一份多式联运单据。
(4)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他是“本人”,而非托运人或实际承运人的代理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釆用多式联运的方式有利于发挥综合运输的优势,合理组织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合,选择最佳的运输方式和最佳的运输路线,加速货物和资金的周转,充分发挥综合运输的整体功能。
国际货物的多式联运可以为货主提供全程所有的运输服务。与传统的分段运输相比,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较复杂、更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在集装箱运输产生并在各种运输方式上普遍使用后,国际多式联运迅速发展。目前国际多式联运大都是集装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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