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知识

第三方物流在中国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4-11-22

​尽管应用TPL有很多优点,国外大公司普遍采用TPL并取得成效,但是TPL在中国工业企业的应用并不理想,也没有实现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尽管应用TPL有很多优点,国外大公司普遍采用TPL并取得成效,但是TPL在中国工业企业的应用并不理想,也没有实现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用户思想上难以接受


一是由于“大而全、小而全”思想根深蒂固,很多企业习惯于自理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愿意把物流工作外包。虽然实行市场经济已有20多年时间,但以物资短缺为主要特征的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心态,还存在于很多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中,也体现在物流工作中,部分企业不仅物流运输工具要自己购置、仓储设施要自己建设、人员要自己配备,具体操作也希望自己实施。


二是担心物流控制权旁落,不愿意把物流管理权外包。特别是国际上通常采取的物流外包要求企业向物流服务商公开经营战略,把采购供应成本控制的部分日常决策权交给物流服务商,在缺乏完备的法制环境、市场还相对缺乏诚信、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更增加了企业接受的难度。


(二)物流服务商的集成能力较低,高水平的专业化物流服务商比较少


一是很多物流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局限于简单的运输、仓储业务,缺乏物流加工增值。例如,中国的煤炭生产、消费每年超过30亿吨,从事煤炭物流的服务商数以千计,但是多数仅开展简单的运输、仓储业务,从事具有物流加工配煤业务等增值功能的物流服务商不多。


二是很多物流服务商经营“大而全、小而全”,缺乏专业化优势。初看起来什么都能干,但具体分析却不具备专业化优势。例如,化工品物流有其独特性,很多化工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但是专业从事化工品物流服务的公司形成自己独特专业化优势的不多。


三是物流服务与信息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很多物流服务商的运输、仓储业务还没有实现内部信息化,即使实现了内部信息化也往往无法拥有、加工、使用社会信息资源。例如,从事钢管物流的公司很多,但是仅有少数公司在内部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能够与市场钢管资源信息接口、共享的物流服务商更是寥寥可数。


因此,在法制环境尚不够完善,诚信程度还不够高,用户还难以接受物流管理、控制权外包,物流服务商专业化程度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有必要汲取国际上TPL成功应用的精髓,结合中国目前的物流管理现状,建立中国式的TPL,以整合采购供应链上分散的物流资源、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