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到采购方的物流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4-11-21
根据物流管理和操作主体的不同,主要有供应商代理和用户自理两种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情况下供应物流由供应商代理。在供应商代理模式下,采购方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通常为采购方仓库),而供应商一般情况下委托专业的物流服务公司负责具体物流运输工作。
供应商代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有:一是货物生产与物流运输的衔接比较紧密,协调工作量相对较小;二是对于具有较强专业性特点的物资,例如超重、超大、低温、含放射性元素等物资,供应商往往具备更强的专业物流管理能力;三是一些生产规模庞大、在行业内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供应商,如果将物流业务集中到少数优质物流服务公司,能够获得较低的物流价格和较专业的服务。
在用户自理模式下,采购方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采购方提货的地点(通常为供应商仓库)和大致时间,供应商交付产品前通知采购方准确的提货时间,采购方委托专业的物流服务公司到指定地点提货并运输至采购方仓库。
用户自理模式也有明显的优点:一是由于按合同要求供应商必须及时提供货物备妥信息以便采购方安排运输,有利于采购方掌握真实准确的生产进程和货物运输状态。二是有利于釆购方控制物流运输过程的质量和进度,例如在国际采购中,供应商负责运输时出于成本考虑可能会选择散装货船或非直达航班;而采购方安排运输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货物安全、缩短运输时间,通常会选用集装箱货船和直达航班。三是在采购方自身有较大物流需求的情况下,如果与优质物流服务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往往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
中国石化物流管理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对于从宝山钢铁公司、鞍山钢铁公司、神华集团、徐州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等既是国内龙头企业,又是中国石化战略供应商采购的大宗物资,考虑到战略供应商自身巨大物流量所形成的物流能力优势,通常委托其代理物流运输;对于从中国一重采购的大型反应器和从沈鼓集团等采购的大型压缩机组,考虑到物流运输的专业性非常强,通常由其委托专业物流公司运输;对于从国外进口的设备材料,一般情况下与供应商签订FOB条款的采购合同、由采购方(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委托中国外运股份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办理物流运输,以更好地掌握生产节点和运输过程信息,缩短运输时间,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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