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合同托、承双方的违约责任如何明确?
发布时间:2024-11-22
维修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维修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维修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维修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托修方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时间送修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维修费,从应付费
次日起每日按不超过维修费的0.1%向承修方交纳滞纳金;不按合同期限验收接车,应承付车辆的保管费和自然损伤的修复费,逾期超过半年以上的,承修户有权将车辆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承修方的违约责任:承修方未按合同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支付对方厂协金。
贵州省物流线路查询
![]() | 上海到都匀物流 | 上海到清镇物流 | 上海到赤水物流 | 上海到兴义物流 | |
| 上海到六盘水物流 | 上海到凯里物流 | 上海到福泉物流 | 上海到毕节物流 | ||
| 上海到仁怀物流 | 上海到遵义物流 | 上海到安顺物流 | |||
4000116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