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进出境货物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4-11-21
凡应受海关监管的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统称海关监管货物。
凡应受海关监管的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统称海关监管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包括:进出口贸易货物;进口保税货物;寄售代销、展销、维修、租赁的进口货物;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和合作、合资经营进口的料、件、设备以及出口的产成品;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进出口展览品、礼品、样品、广告品和进口捐赠物资等。
海关监管货物的范围是:进口货物自入境起,到海关放行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加工装配、补偿贸易进口的料、件、设备,生产的产成品,以及寄售代销、租赁、保税货物自进境起,到海关办妥核销手续止;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都必须受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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