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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发布时间:2024-05-16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verland,TransportationCargoInsuranceClause)

1.基本险

(1)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对被保货物在陆路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有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

(2)陆运一切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AllRisks)。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对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在投保上述任何一种基本险别时,还可加保附加险。

2.除外责任。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相同。

3.责任起讫。陆上运输保险责任,也是“仓至仓'如未进仓,以到达最后卸载车站满60天为止。如加保了战争险,其责任起讫自货物装上火车时开始,至目的地卸离火车时为止。如不卸离火车,以火车到达目的地的当日午夜起满48小时为止。如在中途转车,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以火车到达中途站的当日午夜起满10天为止。如货物在10天内重新装车续运,保险责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