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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有哪些单证电报?

发布时间:2024-05-04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有哪些单证电报?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主要有以下单证电报:

(1)供港货物委托书

它是供港铁路运输最基本的也是必备的单证之一。是发货人向深圳外运和香港中旅社办理货物转运、报关、接货等工作的依据,也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依据以立向发货人核算运输费用的凭证。

(2)出口货物报关单

是出口货物必须具备的基本单据,也是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依据。是由海关总署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

(3)起运电报

为了使深圳口岸能提前做好接运有关准备工作,以及运输单证迟到和丢失时作为办理运输交接手续的依据,各外贸发货单位在货物发运后24小时内向深圳外运办事处拍发起运电报,电报要求及时、清楚、简练。在广州附近或以南发运货物时,则应以电话告知深圳外运办事处。

(4)承运货物收据

各地外运公司以货运代理的身份向外贸公司签发承运货物收据,负责发站至香港的全程运输。承运货物收据是向银行结汇的凭证,相当于国际联运运单副本,也是香港收货人的提货凭证。

除以上单证电报外,还包括商检证、文物出口证明书、许可证以及国内铁路运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