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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礼仪之介绍的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24-05-18

介绍是人际交往中互相了解的基本方式,正确的介绍可以使不相识的相互认识,也可以通过落落大方的介绍和自我介绍,显示出良好的交际风度,介绍分为自我分绍和他人介绍两种形式。

介绍是人际交往中互相了解的基本方式,正确的介绍可以使不相识的相互认识,也可以通过落落大方的介绍和自我介绍,显示出良好的交际风度,介绍分为自我分绍和他人介绍两种形式。


1.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的基本程序是:先同对方点头致意,得到回应后再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姓名.身份和单位.同时递上准备好的名片。自我介绍时.表情要坦然、亲切.注视对方,举止庄重大力,态度镇定而充满信心,表现出渴望认识对方的热情。如果见到陌生人就紧张畏怯语无伦次,不仅说不清自己的身份和来意,还会造成难堪的场面。


做自我介绍.可以报出本人姓名、供职单位、职务,即“自我介绍三要素”,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简略地介绍一下自已的籍贯、学历、兴趣、专长及与某人的关系等。


应根据不同的交往对象增减介绍内容.繁简适度。自我介绍总的原则是简明扼要。一般以半分钟为宜.情况特殊的也不宜超过3分钟  如果对方表现出想认识自己的愿望,则可自我介绍。应该实事求是,既不能把自己拔得过高,也不要自卑地贬低自已。介绍用语一般要留有余地,不宜用“最”、“第一”、“特别”等极端的词语。


自我介绍有一些忌讳需要注意和避免:


不要过分夸张热诚。如大力握手或热情拍打对方手背的动作.可能会使对方感到诧异和反感。


不要中止别人的谈话而介绍自己,要等待适当的时机。


不要态度轻浮,要尊重对方。无论谁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特引是别人尊重他的优点和成就,因此在自我介绍时,表情一定要庄重。


如果遇到一个以前曾经向他介绍过自已的人,对方没有记起你的姓名·你不要做出提醒式的询问.最佳的方式是直截了当地再自我介绍一次。


2.他人介绍


他人介绍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他人介绍通常是双向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作一番介绍、做介绍的人一般是主人、朋友或公关人员,为他人进行介绍是有介绍顺亭要求的。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的规则,也就是说.尊者有优先权“尊者优先”的规则.要求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如果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由他人做介绍,自己处于当事人之中,如果你是身份高者、长者或主人,在听他人介绍后,应立即与对方互致问候,表示欢迎对方的热忱;如果你是身份低者或宾客,当尚未被介绍给对方时应耐心等待,当将自己介绍给对方时,应根据对方的反应做出相应的应对,如对方主动伸手,你也应及时伸手相握,并适度寒暄。


为双方介绍时应注意的事项:


为双方介绍之前,有必要征求一下被介绍双方的意见,否则,显得很唐突,让被介绍者感到措手不及。


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自己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拒绝,而应欣然应允。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理由。


在社交场合,介绍时介绍人和被介绍人都应起立,以示尊重和礼貌。待介绍人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致意。


在宴会、会议桌、谈判桌上,视情况介绍人和被介绍人可不必起立,被介绍双方可点头微笑致意。如果被介绍双方相隔较远,中间又有障碍物,可举起右手致意,点头微笑致意。


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问候语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久仰大名”、“幸会幸会”等,必要时还可以进一步做自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