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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中的称呼不可随便

发布时间:2024-05-18

国际商务交往中的称呼礼仪,除了要遵循一般的礼仪规则外,还有一些特定的礼仪要求。由于各国、各民族之间语言、风俗习惯各异,社会制度不一,因而在称呼上差别很大。

国际商务交往中的称呼礼仪,除了要遵循一般的礼仪规则外,还有一些特定的礼仪要求。由于各国、各民族之间语言、风俗习惯各异,社会制度不一,因而在称呼上差别很大。若称呼不当,不但会使对方不高兴,引起反感,甚至还会闹出笑话,出现误会。


在国际商务交往中,一般称男子为先生,女子称为夫人、女上或小姐。对已婚女子称夫人,而未婚女了统称为小姐。对于不了解其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小姐,对戴结婚戒指的年纪稍大的女上可称夫人。而在“先生”、“夫人”、“女士”、“小姐”这些称呼前,都可冠以姓名、职称、头衔等。如:“史密斯先生”、“参议员先生”、“州长先生”、“中士先生”、“丽娜小姐”、“护士小姐”、“布什夫人”等。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按国家情况不同,一般称“阁下”,或头衔、先生。如“部长阁下(先生)”、“总统阁下(先生)”、“主席阁下(先生)”、“总理阁下(先生)”、“大使阁下(先生)”等,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但在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一般称先生、夫人。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其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可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上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也可以加上姓氏或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博士先生”等。


对服务人员一般可称服务员,如知道姓名的可单独称名字。但现在很多国家越来越多地称服务员为“先生”、“夫人”和“小姐”。


军人一般统称其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也可冠以姓或名。如:“上校先生”、“维尔斯少校”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教会中的神职人员,…·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牧师先生”等。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凡以“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各种人员均可称同志,有职衔的可加职衔。如“主席同志”、“议长同志”、“大使同志”等,或姓名加同志。有的国家还有其特有的习惯称呼,如“公民”等。在日本,对妇女一般称女士、小姐,对身份高的也称先生,如“中岛京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