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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道德之职业责任

发布时间:2024-05-18

公务员的职业责任是运用公共权力,提供公共物品,谋求公共利益。同时,社会、公民通过一定方式对公务员的公共服务给予回报,即通过纳税的方式为公务员提供职业保障。

职业责任:企事业单位、劳动者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公务员的职业责任是运用公共权力,提供公共物品,谋求公共利益。同时,社会、公民通过一定方式对公务员的公共服务给予回报,即通过纳税的方式为公务员提供职业保障。政府公务员与公民在整个社会职业体系中是一种平等、互助的关系。为此,我们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这种具体层面的职业道德体验,不断培育公务员的公共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逐渐升华为一种坚定的职业信念。


公务员道德是表达公务员职业责任、体现公务员职业特征、调控公务员职业行为、具有善恶意义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有机统一,所以公务员的职业责任是体现公务员道德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公务员的公共责任意识的教育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是对政府和人民关系最本质、最高层次的概括,是政府公务员职业道德体系中最核心的内容。此外,在日常的教育中,我们还要注意从职业道德这个较为具体直观的层面来把握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政府管理社会,政府同时又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政府公务员要彻底根除封建社会官吏高居于社会之上的特权阶层的消极影响,明确自己从事的是服从于社会分工需要的一种职业。任何一种职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以及社会的共同发展,都必须对社会承担特定的职业责任,并用特定的职业道德对自身加以调整和约束。政府公务员与公民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同时又是受惠者与纳税者的关系,前一对关系可以得出公务员有管理权力的结论,后一对关系可以得出公务员有服务责任的要求。

认真履行公务员的职业责任,需要公务员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公共责任制度是使“应该如此”的责任意识付诸实践的过程,是使公共责任得以连续稳定贯彻执行的约束机制。系统的公共责任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公务员行为规范守则。这是从总体上明确公务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应该遵守的纪律以及相对应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公共责任。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总体守则,但一定要把握可操作性和责任明确这两个要点;②岗位责任制。这是一个传统的项目,同时也是整个公共责任系统的基础。按照职务、类型的分类,把公务员的职务、权力、责任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责任制度是促使公务员切实履行职责的基本机制。贯彻岗位责任制一定要与考核制、奖惩制联合并用,通过考核、监督和奖惩的控制共同发生作用;③第一责任人制度。不少行业都在推行第一责任人制,公共管理领域也应该积极推广。这项制度实际上是岗位责任制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和深化,它突出了公务员在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的公共责任和法律责任问题。第一责任人制度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公开进行确认,这样,既体现出这项制度的严肃性,促使公务员忠于职守、审慎行事,也为将来可能出现的责任追究提供执法依据;④连带责任制。这是一种主要针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责任制度。公务员发生重大行政不当行为或屡次发生行政不当行为,其直接领导应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通过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行政内部制约机制,有利于促进领导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第二,公务员的行为与公务员的职业责任、荣誉相关联,特别是公务员的职务行为,是一种履行职责,运用职权的行为,它与行政职能、行政行为紧密相关。公务员的行为会产生社会影响或法律后果,即使是非公务行为,其后果与影响也与一般公民不同。由于职业性质和社会角色的特殊性,使得公务员比较容易被各种人或人为环境所包围和影响,会使其对信息的了解失真或判别失误,公务员性格上的某些缺陷也会被强化、放大,甚至会使其扭曲、变形。在某些特定环境中,有的公务员头脑会发热,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做出不理性或缺理智的行为。因此,公务员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要把握原则,谨慎行事,行之有度。


第三,公务员既要努力维护职业形象和公职信誉,不能有玷污职业形象和公职信誉的行为,又要注意树立和维护自己的形象与声誉。公务员的行为要与自己的身份相符,公务员应杜绝与公众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不良嗜好与行为。要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提高自己的生活“情趣”和“品位”。非因公务需要,公务员不能混迹于低级趣味的场所,参加低情趣、低品位的活动,要防微杜渐,防止行为失度。公务员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不能为的事情坚决不为,不能取的东西坚决不取,不能要的东西坚决不要,不能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能玩的东西坚决不玩。


第四,勤政为民,务实创新是对公务员职业责任,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态度的要求,是公务员应尽的义务。勤政为民,务实创新意味着一种责任精神和热情,意味着辛苦和操劳,意味着更多的投人和奉献。勤政为民,务实创新就是要勤于政务,勤于政事,勤勉尽责;就是要兢兢业业,劳而无怨,鞠躬尽瘁;就是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就是要为民造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民众排忧解难,给民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公务员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以勤奋进取的精神高效率地履行职责。公务员在勤政的同时还要善政,要解放思想,勤于思考,大胆开拓,与时俱进,要善于创新,要善于解决行政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坚持民主决策和依法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民众利益的公共政策、措施要谨慎从事,防止主观随意性,因为公务员行为的随意性越大,行政活动失范的可能性就越大,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度就会受到影响,当随意性造成严重失误时,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就会下降或丧失,政府的形象、信用和权威就会发生危机。


有的公务员职业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勤政为民的事业心和成就感。如玩忽职守、随意决策、消极怠工、办事拖拉、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


第五,持续不断地接受培训和教育,是每一名公务员职业责任的一部分。